CNAS和CMA有什么区别?
一、性质不同
CNAS认可是机构的自愿行为。
CMA是**的强制性认证行政。如果向社会出具具有明作用的,必须具有CMA资质。
二、适用对象和范围不同
CNAS是各类实验室都可以申请认可,只要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,通过认可就可以发,包括**方、第二方、第三方实验室,企业甚至个人实验室,以及将检测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的部分实验室。
CMA适用于第三方检测机构,是第三方实验室出具必须参加的认定。同时CMA也是针对一些个体项目的认证,即只有该项目通过认定,才可以出具或者,否则不允许。
三、适用范围不同
CNAS是国际互认的项目。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,“CNAS”标志在国际上可以互认,即加盖有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结果是会被国际认可的。
CMA只在中国境内有效,是对社会出具具有公正明作用的报告。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,用于贸易出、产品质量评价、成果鉴定等公证数据,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。
四、评审依据不同
CNAS是国际标准,依据CNAS-CL01:2018(ISO/IEC 17025:2017)及相关应用说明,进行认可规则、申请标准。
CMA是国标标准,依据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、评审补充要求、申请标准等进行认证。
五、管理机构、评审机构不同
CNAS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进行评审和管理。目前中国合格评定认可(CNAS)认可的兽医领域能力验提供者有4个:北京海关(原检验检疫)技术中心(认可27项),广州海关(原广东检验检疫)技术中心(认可3项),青岛海关(原山东检验检疫)技术中心(认可5项),大连海关(原辽宁检验检疫)技术中心(认可7项)。
CMA由CNCA(认可)及各省、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**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评审和管理。
六、起源不同
CNAS的发展历程:
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,因澳大利亚缺乏统一的检测标准和手段,无法为*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英军提供,为此着手组建全国统一的体系。
1947年,澳大利亚首先建立了世界上**个检测实验室认可体系——国家*机构协会(NATA)。
1966年, 英国建立了校准实验室认可体系——大不列颠校准服务局(BCS)。此后,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认可机构。
1973年,在当时关贸总协定(GATT)R《贸易技术壁垒协定》(TBT协定)中采用了实验室认可制度。
1977年,在美国倡议下成立了论坛质的国际实验室认可会议(ILAC),并于 1996 年转变为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(ILAC)。
CMA的发展历程:
起源于1955年,提出建立计量局。
1957年,决定**部门要建立实验室。集科研、生产、教学检验为一体的实验室,对推进实验室建设产生有重大影响。
1982年, 耗资10亿元的国家质检中心成立,以承担**对产(商)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职能。
1985年,为规范质检机构,以及依照其他法律设立的专业检验机构的行为,提高检验工作质量,在颁布《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的同时,规定了对检验机构的考核要求。
1987年,在颁布的《计量法实施细则》中将对检验机构的考核称之为计量认证。
七、相互间认同的态度差异:
CMA 承认CNAS的能力验证,CNAS仅把CMA的能力验证算作实验室比对,不承认是能力验证。
CNAS和CMA的相同之处
一、目的相同:都是为了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。
二、考核内容基本相同:就实验室的管理及技术而言,CMA和CNAS的要求大同小异。
三、二者都属于合格评定领域范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