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国内法律的限制,海关应将其权限范围内的所能给予的利益予以明确。《框架》的支柱2下的标准3规定了这些利益切实可行并且明文规定。这些优惠政策**或过提供给非认证经营者的措施,且不能少于已有的措施。 《框架》的zui终目标是一系列核心世界海关组织国际标准的实施。这些国际标准在国内法中予以确认。但是这些优惠政策应该在项目的不同阶段有所调整。针对成员的培训应该在提供优惠政策方面有所侧重,比如低风险货物的便利机制,供应链安全的提高等。 优惠政策应该是有意义,可跟踪测量和汇报的。本部分的优惠案例应该分类别提供给成员参考。这并不要求建立一套所有海关提供的优惠政策,它们只是提供了某种参照,前提得到海关的认可。 1. 快速通关,降低转运时间和仓储费用 1. 减少货物放行的数据项; 2. 加快货物的放行; 3. 货物安全查验的zui小化; 4. 在查验环节使用非侵入式查验技术; 5. 适当减少守法良好的AEO企业的费用; 6. 根据实际需要,延长海关办公时间。 2. AEO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渠道 1. 在AEO企业同意的情况下,将它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提供给其它认证经营者; 2. 接受《框架》的列表; 3. 公认的安全标准和zui佳经验做法列表。 3. 易受阻或危险等级提高时期的特别措施 1. 在安全级别特殊时期,海关给予待遇; 2. 边境或口岸关闭或重新开放后的通关措施; 3. 危险事件发生后向受侵害的出口。 4. 考虑参加任何新的货物通关改革项目 1. 采用以账户为基础的集中通关手续,而不是逐票通关; 2. 简化后续稽查手续; 3. 允许自我稽查或减少海关稽查; 4. 对到港后及结关后货物调查的快速处理程序; 5. 在估征违约金或行政处罚程序中可减轻处罚,瞒骗行为除外; 6. 增加货物进出口的无纸通关; 7. 海关答复裁定请求; 8. 允许异地报关; 9. 在海关开始行政处罚程序前,允许其采取补救措施,瞒骗除外; 10. 对未能在限期内缴纳税款的,不对其另外处以罚金或估征违约金,只收取利息.